摘要:生活在京城的回族民众与主流文化之间存在相互融合与抵触的复杂关系,作为城市少数民族族群,他们有着特殊的历史经历,民间故事是其保存历史记忆的重要载体。《牛街的传说》是对康熙年间的历史事件进行选择性记忆与情感性改编的结果。传说对事件起因及危机程度进行了平和化处理,对皇帝角色庇护功能的强化提供了当下生存方式的合法性依据。由传说构建的民间历史记忆为牛街回民提供了历史认同与情感归属。
北京作为有着千年历史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一个多民族共同居住、生活的大都市。少数民族民众是北京都市文化的构建者,他们以自己的特色丰富着这座城市的文化和历史。位于北京中心城区的牛街,是有着一千多年历史的回族聚居社区。牛街回族居民作为大都市中的少数民族族群,既灵活接受其他民族尤其是汉族文化的影响,又原则性地保持自己的民族特色,特别是伊斯兰教信仰以及与之相关的生活习惯、仪礼、禁忌等带有标志性特征的民俗文化。他们政治上受最高政权的直接管辖,周边生活着汉族等人数众多、势力较大的民族。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保持自身的民族特性既让他们感到自豪,又因自己的特殊性而产生生存的担忧;而历史上也确实发生过令人忧虑的事件。牛街人用民间故事的形式记下了这样的历史。《牛街的传说》就是这方面的代表。它是牛街人独特的民间记忆,是表达民族认同、民族情感的载体;是牛街回族民众既坚守传统又力求生存发展的哲理反映。
一、故事文本与历史事件
《牛街的传说》讲述的是牛街的由来,包括其名称、居民区及清真寺的来历,但其核心“故事”情节是牛街居民的一场凶险经历:康熙年间,牛街回民夜间礼拜的习俗被官员误解为非法集会,以涉嫌谋反的罪名被告发到皇帝那里。康熙亲自前往探访,了解到这是宗教习俗,并非谋反,便颁发圣旨保护回民习俗,礼拜寺得以保全且更加兴旺。如今圣旨犹在。[1]
这篇故事所涉及的“康熙私访牛街”事件,在《北京风物传说》与《回族民间故事集》中有两篇异文,其情节提要如下:
《牛街礼拜寺的匾》:康熙年间有人告牛街回民在礼拜寺集会,意图造反。康熙派人查实为宗教仪式,但仍有告发。康熙决定亲自探查,遂扮作教民参加了礼拜,发现绝无造反之事。于是康熙严惩诬告的奸臣,并下诏保护回民习俗,重修礼拜寺,亲题匾额。至今匾额犹存。[2]
《私访牛街》:不懂民俗的京城检查御史看见牛街回民集会,便向康熙皇帝告发回民造反以邀功。康熙权衡利弊后认为不能轻举妄动,决定亲自去探查。他扮作教民,连续几天参加集会,发现并没有造反事实。康熙回宫严惩御史,下圣旨并赐半幅銮驾给清真寺,保护教民习俗。至今圣旨犹存。[3]
两篇异文同《牛街的传说》的情节基本一致,皆为牛街回民礼拜被误认为非法集会,以谋反罪被告发;皇帝微服私访,解除误会并下旨保护回民。
故事中的“误会”看起来并不复杂,但其后果却可能很严重。在中国封建社会时代,谋反是高层管理者最为忌恨的罪行,对谋反的惩罚也最为严厉血腥。牛街清真寺的聚众礼拜活动如果真的被判定为聚众谋反的集会,那么清真寺和牛街很可能遭到灭顶之灾。这场危机对于牛街而言,几乎关联到整个族群的生死存亡。
由礼拜集会所引发的生存危机是否实有其事呢?有两个证据说明该故事并非完全虚构:一是牛街清真寺保存着的一块圣旨牌匾。圣旨上面的文字是:
康熙三十三年六月
圣谕
朕评汉回古今之大典,自始之宏道也。七十二门修仙成佛,诱真归邪,不法之异端种种生焉。已往不咎,再违犯者斩。汉诸臣官分职,时享君禄,按日朝参;而回逐日五时朝主拜圣,并无食朕俸,亦知报本,而汉不及于回也。通晓各省:如官民因小不忿,借端虚报回教谋反者,职司官先斩后奏。天下回民各守清真,不可违命,勿负朕恩有爱道之意也。钦此钦遵。[4]
这篇诏谕中蕴含了两个主要信息:一是认可回民对于清廷统治的忠诚;二是严厉禁止诬陷回教谋反的行为。这道圣旨的针对性非常明确,即禁止“借端虚报回教谋反”。需要皇帝以圣旨形式明令禁止“虚报”,恰恰反映出社会上诬陷回民的事件不止一次。
第二个证据是牛街志书《冈志》中所载康熙三十三年的“回民奸细”事件。《冈志》的《灾异》篇有如下记载:
康熙三十三年,厄鲁特犯顺,遗奸细十余人,随进贡蒙古混入内地。其中有古尔巴尼、沙革阑德二人,冒充红帽回子潜匿京都,往来各礼拜寺。教人不知其逆党也,皆敬信之。东城人马惠泉迎沙革阑德至家,奉如神明;西寺赛义德常邀至家一饭。后古尔巴尼为理藩院巡卒所获,供称:“本国差十余人来打细,吾二人系哈密回子,故寄住礼拜寺赛义德家,无赛义德之时,即寓掌教家。”事闻,有旨严拿重究。[5]
根据文中所记,蒙古葛尔丹派“奸细”扮作新疆回民寄居京城回民家中,京城回民出于互助原则,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收留了探秘者。据《冈志》记载,事发后统治者对奸细事件十分紧张,在牛街回民聚居区实行戒严:
彼时兵马(司)按户造册,八旗拨禁兵,提督拨营兵,围守各巷口,不放贸易者出入。强欲出者,兵丁即以梃杖蔽之曰:“但候旨下,将尽屠汝等,谁敢放汝行也。”杨伯林妻殁,不许出西便门,葬于枣林街之乱冢。教人皆闭户不相往来,男妇涕泣沐浴以候。[6]
从起初的蒙古奸细牵连收留者,到将整个牛街封锁,甚至打算将其“尽屠”,形势的发展无疑极为严峻。尚书满丕这样建议:“京城回民私通外寇,谋危社稷,此大逆也。臣议无分首从,宜尽屠之,以除心腹之大患。”[7]足见当时情势之危险。这场危机最终因康熙帝的明智得以化解:
上曰:“不然,京城回民,亦朕之赤子也。彼各有身家性命,岂肯通连外寇以自丧其身,此必无之事也。或者回民尚义,同类相亲,致有此累,彼若知其叛为,早出首矣。尔只严缉奸细,毋株连好人。”丕回署再审,无证据。与侍郎议,召保候勘。[8]
康熙的宽容睿智使得管理者能够进行较为公正的审查,结果并无证据证明京城回民与叛乱有干涉,一场灭顶之灾侥幸躲过:“都中各寺,俱开经答谢;教中男妇各捐所有,以为祝筵之资。途遇者,皆有更生之贺。”[9]然而与奸细有直接关联者仍被严厉处置:
“其所捕之奸细十余人,或自陕西,或自山东,远近不等,皆相继捕到,骈斩于市。其教人虽不知叛情,坐招揽面生可疑之人,各杖一百,流三千里。马惠泉发遣杭州,康熙四十年赎罪回京。”[10]
志书上记载的这场危机已经到间不容发的地步,整条牛街都被置于屠刀之侧,只等皇帝一声令下。由于民族与信仰的关系,新疆蒙古地区的叛乱,往往把牛街人变为统治者心目中潜在的反叛同谋,一旦出现了奸细事件,有人立即认为整个回民群体都是危险分子。
圣经与志书相互印证,可以推想康熙三十三年确有京城回民被审查、差点酿成大祸之事。
皇城根下的牛街人是如何用民间故事这种方式记住这段经历的呢?在民间故事中,其创作者如何处理管理者与少数民族民众的微妙关系呢?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选择性记忆与情感性改编
一个民族或国家的文化,有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之分;[11]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历史,亦有史官所做的官方历史记载与民众保存的民间历史记忆之别。史官记载的历史属于上层文化,它受制于很多因素,但其一旦形成于笔墨,“白纸黑字”,即不可轻易改动。而作为民间历史记忆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故事,其口头创作、口头传播的方式,却使其传承者不断根据自己的理解和情感倾向对故事进行再创作,其传播过程既是记忆历史,又是表达情感的方式。“讲故事是支持记忆、保存过去,激活以往体验乃至构建集体认同的一个根本要素。”[12]与历史事件相关的民间故事往往是选取自己感兴趣的情节,然后按自己的意愿加以改造,表现为选择性记忆与能动性改编的有机结合。
康熙三十三年的回民“奸细案”是牛街历史上的大事件。它会在牛街人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记,尤其是皇帝颁发的基于保护原则的圣旨牌匾,更是牛街人历史的物质见证。普通民众无法直接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文字,但是他们用民间故事这种方式把历史保存于民间记忆中。《牛街的传说》对奸细案的借鉴与改造可用下表表示:
《牛街的传说》对《冈志》的借鉴与修改因素对比表
事件经过 |
《冈志》记载的奸细案件 |
《牛街的传说》所述事件 |
借鉴因素 |
差异 |
开端 |
葛尔丹奸细寄寓北京回民家,事发后牵连到回民。 |
某些官员对牛街礼拜习俗产生误会,认为是聚众谋反。 |
把回民与谋反联系起来。 |
志书记载的是确有谋反事,回民受牵连;民间故事中的事件起因是有人误会或故意陷害。 |
发展 |
涉案的众多回民被捕,牛街被戒严,一时风声鹤唳。尚书满丕建议剿灭回民。 |
相关官员奏请惩治回民。 |
危机中落井下石的人。(其他民族的官员) |
志书记载中动用了国家机器,危机更深;故事中只是口头检举。 |
转折 |
皇帝认为不应诛连太多,命令只审查直接涉案者。 |
皇帝为了弄清事实,特意私访礼拜寺。 |
皇帝的开明扭转危险局面。 |
前者气氛十分紧张,全靠皇帝明智才使牛街免于一场灭顶之灾。后者气氛较为缓和,私访之举也有谐趣感。 |
结局 |
与“奸细事件”无关回民的危机解除。皇帝下发圣旨,安抚牛街回民,处置谋反者。 |
证实牛街回民并无异心,皇帝下发圣旨保护回民。 |
皇帝颁发圣旨保护回民的信仰习惯。 |
前者是严格审查后的分情况处置。后者是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结局。 |
通过这个图表可以看出,民间故事对历史事件进行了选择性记忆,它采用了历史事件的大体框架,而后根据创作者的情感态度对构成事件的情节元素进行了主观性改编。对历史事件的选择和改编有两点值得注意:
首先,是对危机的淡化处理。故事保留了历史事件的矛盾主体——代表主流意识的官方与保持民族习俗的牛街人;但改变了引起矛盾的因素,减轻了矛盾的激烈程度,从而淡化了矛盾的严重性。
根据志书记载,康熙三十三年确实出现了意在反对清王朝统治的“奸细”,牛街人被牵连其中。但《牛街的传说》刻意回避了“奸细”的存在,代之以“礼拜集会”引起“误解”。
以“礼拜集会”代替“奸细”作为事件起因,显然是故事创作者刻意为之。这里的“集会”,具有符号化意义。它不单指穆斯林的宗教礼仪,更代表牛街人的生活方式,甚至表达着牛街人自主选择的群体归属意识。北京作为皇朝古都,其居民的身份是多元的,不同族群的民众生活在共同的都市化背景下。其理想的生存状态应该是各族群之间的相互尊重,“把尊重他人的价值观、尊重其他群体的文化特性作为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一种文化修养和道德规范。”[13]作为少数民族族群的牛街人,显然希望主流社会尊重自己的信仰选择与生活方式。“礼拜集会”即是牛街人生活方式的象征性表达。“奸细”的目的是颠覆既有社会秩序,生活方式的选择则不对任何群体构成威胁。因此,矛盾的起因在性质上起了变化,由尖锐对立变得平和舒缓。
志书中记载的事件局势极为紧张:牛街各巷口被官方封锁,即使去世者也不许出西便门安葬,只能草埋于附近的“乱冢”,所有人都“涕泣沐浴以候”,即做好被屠杀的准备。但民间故事中并没有出现这么危险的场景,而是让皇帝微服私访解除误会,以喜剧式的方式解决了矛盾。
《牛街的传说》对历史记忆的平和化处理,隐含着讲述者“息事宁人”的心态,也是一种生存智慧的体现。处于大都市核心区的牛街人,要和周围各族群民众共同生活交往于一方天地间,夸大历史上的不幸事件,尤其是与最高管理阶层相关的事件,必然使自身民众产生哀怨仇视心理,不能以正常心态面对生活;反过来也可能勾起其他族群新的歧视和不满。平抑历史中的矛盾,忘却历史的阴暗面,是牛街人面对多民族长期相处的形势,寻求自身安宁而不愿再因历史激起民族冲突的一种心理体现。
第二个值得关注的改编之处是对康熙角色功能的强化。
志书记载的核心事件是奸细案的产生与发展,民间故事的主体事件却是康熙皇帝的微服私访。事件的主题由牛街人被奸细所累曾经命悬一线,变为康熙帝对牛街的认可与保护。无论私访的事件是否真实存在过,传说所反映的皇帝与牛街亲密的关系、皇帝对回民的开明态度和真诚信任、皇帝运用权力给予牛街存在的合法性,都是牛街人亟须获得的论据,借以论证其存在及生活方式的合法性。
身处京城,皇权的庇护无疑是最理想的安全保障,所以《牛街的传说》的创作与传播者特别强调自己与皇帝的亲近关系。明代的筛海传说《纱灯巴巴传》亦表达了类似的皇帝与京城回族的密切关系。[14]回族是在元代大规模移民的基础上由多民族融合而形成的,从民族形成之初就具有国家意识,表现出对既有国家秩序的尊重。[15]在民间故事中,皇帝代表的不是一个个体的人,而是国家权威的象征。牛街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件重要活动是到清真寺参加礼拜,尽管礼拜的频率因人而异,有人每周礼拜五次,有人每周一次,也有人逢重要节日才到清真寺参加活动,但“礼拜”活动是牛街回民区别于非穆斯林民众的重要形式,其合法性需要强调。代表国家权威的皇帝以亲身经历来认可这一活动,显然是牛街人从情感上非常希望的;清真寺的圣旨牌匾是皇权对回民认可的有力物证。因此在民间故事中加入这一情节,并通过故事的重复讲述来形成集体记忆。讲述故事可以强化被都市话语淹没的民间历史记忆,而通过援引历史记忆即可证明当下生存方式的合法性。这是牛街进行自我保护、在大都市中确立自身地位的策略。
三、民间记忆中的忧患意识
民间记忆反映的是民众的深层心理意识。“记忆可分为个体记忆和公共记忆。前者是个人或家庭的记忆,后者则有地域、文化、组织、阶层、年龄、少数族群和民族等之别。”[16]使一个族群形成公共记忆的事件必然是该族群所看重的事件,以故事的形式流传于民间的族群记忆必然是民众难以忘怀的经历。牛街回族处在天子脚下,生活在以儒家文化为主流意识的都市环境,面对着更为复杂更为敏感的社会关系和民族关系。保持自己不同于主流社会的信仰习俗与生活方式,容易招致主流群体与最高管理阶层的疑虑与排斥。因此,《牛街的传说》等民间故事传递出回族民众对于生存环境的深层忧虑与对民族认同的情感期盼。
明朝政权比较注意维护民族团结,对清真寺采取保护政策,北京地区聚居的回族,多是在明朝时期迁居过来的。清朝初期则对京城回民进行了限制,政治上也比较排斥。[17]《冈志》记载的牛街回民受压事件有三件,除“奸细案”外,还有“踏鞋案”[18]和“赵家井案”[19]。后两个案子是由个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其结局是回民被官府打压。吴敬梓在《儒林外史》的第四、五回也描述了一桩回汉冲突事件:汤知县为了立威,惩罚送牛肉的回民老师父,理由是为保护农业生产,官方法律禁止宰杀耕牛;但回民的饮食习惯就是食用牛羊肉,知县对此不予考虑和尊重。[20]处于强势地位的官方,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民俗差异带来的冲突。处于主流地位的民族有着更多的人数和更广的社会关系,随时有可能以强势姿态对待异己者;作为主流意识代表的官府也对保持独特文化的群体持警惕态度。在这种状况下,牛街回民处在保持自身文化特征与易被误会排斥的压力之中。
《牛街的传说》等涉及“康熙私访牛街”情节的民间故事,警示牛街回民:误会容易产生,应该规范礼俗,谨慎言行,避免麻烦。《牛街的传说》中的危机并非源于实质性的利益冲突,而仅仅是由于民俗文化的差异。生活在大都市环境中的回族人,面临着传承本族风俗文化和适应外部环境的两难。他们艰难地寻求这二者的平衡,抵抗着强大的外在环境力量,不时为自身的前途命运担忧。在提倡民族平等的今天,由于风俗习惯差异而进行的民族压迫已不复存在。但对于过去历史中民族生存处境的记忆,这些源于风俗差异的民族危机仍被民间文学所讲述,记录着牛街回民艰辛的发展历程。
生活在都市的少数民族族群,面临被现代化淹没民族特性的紧迫感。通过共同的民间历史记忆,激发历史认同与情感归属,是民间文学在今天所应具有的重要价值。《牛街的传说》记忆了牛街的历史事件,融入了京城回民的情感期待与生存智慧,是牛街人的文化财富,也是北京多元文化大家庭的宝贵财产。
注 释:
[1]主要参考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中国民间文学集成·北京卷》编辑委员会编:《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北京卷》,第572-573页,中国ISBN中心1998年版。
[2]主要参考《北京风物传说》,第29-30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3年版。
[3]主要参考李树江主编:《回族民间故事集》,第139-143页,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4]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编:《当代中国民族问题资料·档案汇编 <民族问题五种丛书>及其档案集成第5辑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第70卷》,第217-218页,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5年版。另见牛街礼拜寺文化陈列室展示的圣旨牌匾内容。
[5]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27-28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原注:厄鲁特犯顺:指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于康熙年间反清。噶尔丹于康熙三十五年为清兵所败,次年自杀。红帽回子:回子。是清朝对“回回”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少数民族带有侮辱性的称谓。新疆突厥族系的少数民族,像土耳其人一样习惯戴红色呢料的平顶圆帽,被称为红帽回回。赛义德:阿訇马腾云的阿拉伯文名字,回民习惯称为“经名”。
[6]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29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7]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29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8]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29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9]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30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10]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30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11]钟敬文:《钟敬文学术文化随笔》,第112页,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年版。
[12]【德】哈拉尔德·韦尔策编:《社会记忆:历史、回忆、传承》,季斌、王立君、白锡堃译,第1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13]高丙中:《民间文化与公民社会:中国现代历程的文化研究》,第29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14]王东平:《纱灯巴巴故事:北京回族对于明时与朝廷关系的曲折回忆》,《回族研究》2009年第4期。
[15]马广德:《当代回族国家意识的民间表达》,《回族研究》2011年第2期。
[16]赵世瑜:《传承与记忆:民俗学者的学科本位》,《民俗研究》2011年第2期。
[17]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2-3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18]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28-29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19]北京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北京市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编,刘东声,刘盛林注释:《北京牛街志书¾¾<冈志>》,第54页,北京出版社1990年版。
[20](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30-3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
作者简介:王卫华 中央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 夏心言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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